吴江市民防局(主要职责)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中央军委、省及苏州市关于民防(人防)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;负责拟订全市民防(人防)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(二)根据城市总体规划,负责编制全市民防(人防)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;负责编制市人防工程规划;负责编制市民防(人防)通信及信息化建设规划;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平战转换方案;负责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相关应急预案;负责拟订城市人口疏散隐蔽计划、方案;负责制定市年度民防(人防)工作计划。
(三)负责市民防(人防)指挥所和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保障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人武部组织指挥全市民防(人防)行动,根据上级命令开设战时或应急指挥所;承担市赋予的抢险救灾指挥保障工作;组织群众防空防灾疏散隐蔽行动;根据战时防空袭斗争需要,适时组织人民防空平战转换及城市人民防空管制,发放防空和相关信息;组织消除空袭后果,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、生活秩序。
(四)依法承担人防工程建设、通信建设、人防设施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;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;负责人防工程及设施的改造、拆除、报废、迁移的报(审)批和公用人防工程及设施的维护管理;监督市人防工程建设计划、设计、质量、技术和造价管理;负责市民防(人防)指挥、通信网及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;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方案的制定,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;检查指导疏散地域(基地)建设;组织民防(人防)的演习、演练。
(五)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;负责市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编制和决算报批工作;监督检查全市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,组织内部审计;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。
(六)负责制定市民防(人防)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民防(人防)知识的宣传教育;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民防(人防)知识教育和防护技能培训工作;负责全市人防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(七)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、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;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等事项的管理。
(八)负责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,拓展和完善人民防空系统防灾功能;负责人防工程、人防通信设施平时开发利用和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指导全市民防(人防)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工作。
(九)组织全市民防(人防)理论、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情报、项目和成果管理;指导市人防学会工作。
(十)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人武部和上级民防(人防)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邮箱:wjrfb@zgwj.gov.cn
地址:吴江市城管人防大楼
电话:63968020